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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注解
来源:文摘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7-03-15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注释】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即便是对极卑微的小国的臣属也不遗弃,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了。所以会得到各诸侯国臣民的欢心,使他们奉祀先王。治理一个封国的诸侯,即便是对失去妻子的男人和丧夫守寡的女人也不敢欺侮,更何况对他属下的臣民百姓了,所以会得到老百姓的欢心,使他们帮助诸侯祭祀祖先。治理自己卿邑的卿大夫,即便对於臣仆婢妾也不失礼,更何况对其妻子、儿女了,所以会得到众人的欢心,便他们乐意奉事其父母亲。只有这样,才会让父母双亲在世时安乐、祥和地生活,死後成为鬼神享受到後代的祭祖。因此也就能够使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大雅"仰之》篇中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字串8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注释】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问,圣人的德行,没有比孝道更大的了吗?”孔子说∶“天地万物之中,以人类最为尊贵。人类的行为,没有比孝道更为重大的了。在孝道之中,没有比敬重父亲更重要的了。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当初,周公在郊外祭天的时候,把其始祖後稷配把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因为他这样做,所以全国各地诸侯能够克尽职守,前来协助他的祭祀活动。可见圣人的德行,又有甚麽能超出孝道之上呢?因为子女对父母亲的敬爱,在年幼相依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待到逐渐长大成人,则一天比一天懂得了对父母亲尊严的爱敬。圣人就是依据这种子女对父母尊敬的天性,教导人们对父母孝敬;又因为子女对父母天生的亲情,教导他们爱的道理。圣人的教化之所以不必严厉的推行就可以成功,圣人对国家的管理不必施以严厉粗暴的方式就可以治理好,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孝道这一天生自然的根本天性。父亲与儿子的亲恩之情,乃是出於人类天生的本性,也体现了君主与臣属之间的义理关系。父母生下儿女以传宗接代,没有比此更为重要的了;父亲对於子女又犹如尊严的君王,其施恩於子女,没有比这样的恩爱更厚重的了。所以那种不敬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礼法。不是顺应人心天理地爱敬父母,偏偏要逆天理而行,人民就无从效法了。不是在身行爱敬的善道上下功夫,相反凭藉违背道德礼法的恶道施为,虽然能一时得志,也是为君子所卑视的。君子的作为则不是这样,其言谈,必须考虑到要让人们所称道奉行;其作为,必须想到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其立德行义,能使人民为之尊敬;其行为举止,可使人民予以效法;其容貌行止,皆合规矩,使人们无可挑剔;其一进一退,不越礼违法,成为人民的楷模。君子以这样的作为来治理国家,统治黎民百姓,所以民众敬畏而爱戴他,并学习仿艾其作为。所以君子能够成就其德治教化,顺利地推行其法规、命令。《诗经"曹风" 鸠》篇中说∶‘善人君子,其容貌举止丝毫不差。’”
字串5


《孝经》注解(二)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译文】孔子说:‘大凡有孝心的子女们,要孝敬他的父母,第一,要在平居无事的时候,当尽其敬谨之心,冬温夏清,昏定晨省,食衣起居,多方面注意,第二,对父母,要在奉养的时候,当尽其和乐之心,在父母面前,一定要现出和悦的颜色,笑容承欢,而不敢使父母感到有点不安的样子。第三,父母有病时,要尽其忧虑之情,急请名医诊治,亲奉汤药,早晚服侍,父母的疾病一日不愈,即一日不能安心。第四,万一父母不幸的病故,就要在这临终一刹那,谨慎小心,思想父母身上所需要的,备办一切。不但穿的、盖的、和棺材等物,尽力配备,还要悲痛哭泣,极尽哀戚之情。第五,对于父母去世以后的祭祀方向,要尽其思慕之心,庄严肃敬的祭奠,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的恭敬。以上五项孝道,行的时候,必定出于至诚。不然,徒具形式,失去孝道的意义了。为子女的要孝敬父母,不但要有以上的五致,还要有以下的三不。一、就是官位较高的人,就应当庄敬以待其部属,而不敢有一点骄傲自大之气。二、为人部属的小职员,就应当恭敬以事其长官,而不敢有一点悖乱不法的行为。三、在鄙俗的群众当中,要和平的相处,不敢和他们争斗。假若为长官的人,骄傲自大,则必招来危亡之祸。位居部属的人,悖乱不法,则必招来刑罚的处分。在鄙俗的群众中与人斗争,难免受到凶险的祸害。以上三项逆理行为,每一桩都有危身取祸,殃及父母的可能。父母常以儿女的危身取祸为忧,为儿女的,若不戒除以上的三项逆行,就是每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来养活他的父母,也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也不得谓之孝子。可见孝养父母,不在口腹之养,而贵在于保重自己的身体,方得为孝。’ 字串4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译文】孔子又对曾子提醒的说:‘国有常刑,来制裁人类的罪行,使人向善去恶。五刑的条文,约有三千之多,详加研究,罪之大者,莫过于不孝,用刑罚以纠正不孝之人,自然民皆畏威,走上孝行的正道。一个部下,如果找到长官的弱点,威胁逼迫,以达到他所希望的目的,那就是目中无长官,如果对于立法垂世的圣人,讥笑鄙视,那就是无法无天,如果对于立身行道的孝行,讥笑鄙视,那就是无父无母。像这样的要胁长官,无法无天,无父无母的行为,那就和禽兽一样,以禽兽之行,横行于天下,天下还能不大乱吗?所以说:这就是大乱的道了。’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译文】孔子说:‘治国平天下的大道,应以救化为先。教民相亲相爱,莫有比孝道再好的了。教民恭敬和顺,莫有比悌道更好的了,要想转移社会风气,改变民闻习俗,莫有比音乐更好的了。要想安定长官的身心,治理一国的人民,莫有比礼法再好的了。’以上所讲的孝、悌、乐、礼、四项,都是教化民众的最好方法。但孝是根本,礼是外表,礼的本质,却是一个敬字,因此,如果一个元首,能恭敬他人的父亲,那他的儿女,一定是很喜悦的。敬他人的兄长,那他的弟弟一定很喜悦的,敬他人的长官,那他的部下和老百姓。也是很喜悦的。这一个敬字,只是敬一个人,而喜悦的人,何止千万人呢?所敬者,只是父、兄、长官,而喜悦的,就是、子弟、部属、大多数的人。所守者约,而影响甚广,岂不是要道吗?’ 字串9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译文】孔子为曾子特别解释说:‘执掌政治的君子,教民行孝道,并非是亲自到人家家里去教,也并非日日见面去教。这里有一个根本的道理。例如以孝教民,使天下之为人子的,都知尽事父之道,那就等于敬天下之为父亲的人了。以悌教民,使天下之为人弟的,都知尽事兄之道,那就等于敬天下之为人兄的人了。以部属的道理教人,那就等于敬天下之做长官的人了。’孔子引述诗经大雅篇洞酌章的这两句话说:‘一个执政的君子。他的态度,常是和平快乐,他的德行,常是平易近人,这样他就像民众的父母一样。’孔子引此诗的意思,就是说:没有崇高至上的一种大德,怎么能顺其民心到这种伟大的程度?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字串9

【译文】孔子说:‘君子能孝亲,必具爱敬之诚,以爱敬之诚,移作事君,必能忠于事君。他能敬兄,必具和悦态度。以和悦态度移于事长。必能顺于长官。处家过日子,都能处理得有条有理,他的治事本能一定很有办法,如移作处理公务,必能办得头头是道。所以说:一个人的行为,能成功于家庭之内,这样由内到外,替国家办事,不但做官的声誉显耀于一时,而且忠孝之名,将永远留传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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