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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荀子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荀子是第一个以赋命篇的人。他的著作《赋篇》包括《礼》、《知》、《云》、《蚕》、《针》等五篇。其中,有对礼、智等抽象的精神产物的形象化描写,也有对云、蚕、针等具体事物的逼真摹写。在形式上,采用主客问答方式,句式以四言为主,杂以五七言或多言,善用排比,韵散间出。在手法上,则铺陈回环,绘声绘色。这些都是后来汉赋作者所全面继承并发展的大赋特点,这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最早的赋。而荀子不仅是赋的创名者,也是赋作范式的创制者。笔者认为,所谓赋体的产生应是荀子在完成《赋篇》等的创新性作品之后,将这种既不同于以四言为主的《诗经》等古诗文体又有别于早他数十年在楚国兴起的辞的文体(一般认为,荀卿之赋作于晚年废居楚地兰陵之时)的文学作品命名为“赋”。这说明赋之最早出现应是荀子创新性文学实践的结晶。
当然,赋体在汉代蔚为大观,类型繁多,其发端和起源,也不会是单一的。荀子作为第一个自觉进行赋创作的人应是体物赋的创始者。清人王芑孙在《读赋卮言》中说:“相如之徒,敷典摛文,乃从荀法”。说得更确切、通俗一点,就是所谓体物模型的典型的汉大赋是以荀子作赋之法来创作的,说明荀子不仅是赋的创名者,也是赋作范式的创制者。
荀子的文学创新,还反映在他的作品《成相篇》上。该篇充分吸收民间弹唱文学的营养,以三三七加四七的句式,写出极有弹弦节奏特点的韵文作品。例如:“请成相,世之殃,愚黯愚黯堕贤良;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从通篇来看,内涵丰富,亦论亦述。既用这种弹唱之词来阐发深刻的治国之理,又用来叙说曲折的历史故事。在形式和表现上,则曲调简短,极富民间劳动的节奏感,且足格联章,首尾完整,有辞尽意足之妙。荀子的这种文学创造,对后代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唐宋以后勃然兴起的弹词正是继承了荀子所创制的这种弹唱文学的特点,才成为以叙说故事为主,深受民间喜爱的文学范式的。
国学参考
荀子的文学创新动力,有其独特的文化之源。他虽为战国后期的赵国(今山西安泽)人,但他“年十五游学于齐”,在齐国的学术文化中心稷下学宫曾“三为祭酒”,“最为老师”。据钱穆先生《先秦诸子系年》中的考订:“荀卿在齐殊久”,“前后可得二十许年”。晚年又在楚国受到春申君的推重和赏识。可见他的一生除曾短时游秦、赵等国谋仕不遂之外,大部分时间是在齐、楚两国度过的。而在被孟子称为“王者之迹息而诗亡”的战国时代,“唯齐、楚两国颇有文学”,在当时的齐、楚两国,先后形成稷下和兰陵两个文化中心,形成肥沃的齐楚文学土壤。这给荀子广泛接触和有机会向各地学者学习,“转益多师是吾师”提供了便利条件。
荀赋五篇,全以隐语写成,说明其产生与隐语风习有直接关系。《文心雕龙·谐隐》中即有“楚庄、齐威,性好隐语”的记载,这说明齐、楚两国都有好隐语的风俗。而《史记·滑稽列传》中记载的“齐威王之时喜隐”,《新序》记载“齐宣王发隐书而读之”的事,也说明隐语在齐国可能已发展成一门系统的学问而有着更有效的传播。正像以隐语来写作的荀赋,只有在齐、楚这样丰厚的隐语土壤中才能培育一样,颇多文学创新成就的荀子,就是“齐楚两国颇有文学”的时代结晶。(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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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隆礼重法”学说是三晋与齐鲁文化交融的结晶
李元庆
荀子生活的战国末年,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基本完成,诸侯割据局面的结束和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的确立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荀子学说的不朽意义和价值,即在于紧紧把握时代的发展,适应现实变革的需要,确立了以“隆礼重法”为核心的完整的学说体系,从而为维护和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政权提供了一套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基本的统治方略。
“隆礼重法”即“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是儒家仁义王道之礼治与法家强力霸道之法治的有机结合。这是荀子为维护和巩固封建国家政权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他称之为“治之经”,即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遵循这一原则,就会“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国君亦能够“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了。“集大成”和“融汇贯通”是荀子学说的显著特色,这不仅在于它具有博大宽厚的包容性,更在于它对诸子学说的批判总结和创新性整合。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主要是在对儒法两家学说进行批判性总结和创新性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显著特色,直接源自荀子平生的政治和学术实践。
荀子出生成长于三晋之赵国,先后数度游齐,并长期居住于齐,在稷下学宫“最为老师”、“三为祭酒”,度过了他的鼎盛年华;还曾游燕、游秦,并两度游赵、游楚,最后卒于楚。可以说,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便主要是对于齐鲁大地的儒家文化以及秦与三晋大地上的法家文化所作的批判性总结和创新性整合;而商鞅以来的秦文化实际上是三晋法家文化移植的产物,所以从根本上讲,这一学说是三晋文化与齐鲁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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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荀子出生与成长的三晋大地,既是战国时期法家的策源地,又有战国初年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成功治国之道以及赵烈侯儒法并用的社会改革实践。这一时期法家学派的著名代表如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等,无不出生或活动于三晋大地,他们的法制理论和实践,为确立统一的封建国家政权奠定了根基。同时,魏文侯在位期间,既依重李悝等法家人士变法革新,又尊奉卜子夏等儒家学者“为王者师”,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治国之道不仅使魏国成为最早称雄的一流强国,也对其他诸侯国产生了影响。
荀子生活的青少年时代当距魏文侯、赵烈侯时代不太遥远。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成功治国之道以及赵烈侯儒法并用的社会改革实践,给青年时代的荀子的学术思想的形成应产生过深刻的历史启迪。后来他又两度游赵、一度游秦,对三晋以及秦国法治实践进行了深入考察和审视。尤其是在秦国时,他在回答秦相范睢关于“入秦何见”的游秦观感时,既高度赞扬了秦以法治国达到了“治之至”的最佳境界,同时又深刻地指明“秦之所短”在于“无儒”,仅严刑酷法而无礼仪教化,虽一时“其强海内,威行诸侯”,却潜伏着一朝倾覆的危机暗流。秦王朝即兴而亡的历史教训证实了荀子的这一预见。可见,丰富多彩的三晋文化以及作为三晋法家文化移植产物的秦文化,是荀子“隆礼重法”学说形成的现实的和历史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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