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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的名义,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1990年代,因为另盖办公大楼,计量局从前北岸73号迁出。马梅芳从房管局手里把房子买下来。
  儿子结婚,琢磨着装修老房,马梅芳打着手电筒,踩着梯子钻到屋顶之上,想看看老屋的本来面貌。这一看,她发现原来这房子不一般:拂去灰尘,梁柱和椽头的雕花依然清晰逼真,梁柱接榫处没用一根钉,却结实牢靠。
  马梅芳决定,儿子结婚不能动老房子。“这是天上掉下来的,拆了就没了。”
  后经查阅资料,马梅芳知道自己的房子是苏东坡的终老地“藤花旧馆”的一部分,又是清代画家汤润之故居的一部分。
  接到“文管会复建设局函”之后,马梅芳给省文物局打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前北岸89号和73号是江苏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藤花旧馆”的一部分。“我听了老高兴,心想:我说我们这是文物吧!”马梅芳说。
  隔了两天,马梅芳带着身份证和产权证到南京,向省文物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咨询:文物法对我家这样的房子的拆迁有什么规定?法制科一位姓刘的女工作人员答复:你的房子要拆,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务院备案;而且文物法规定,如果你自己有修缮能力,你可以自己修缮。
  她还是不放心,希望答复是白纸黑字。刘女士答应她,经领导同意后,将把“前北岸73号在1982年被列为江苏省第三批省级文保单位”的答复用传真发给她。 国学参考
  接到这份传真之后,马梅芳还是不放心,“我最好看看那个1982年的文件”。
  后来,马梅芳还见到了省文物局文保处的处长束有春。“我一去,束有春处长就把他写的《江苏省文物通览》的书打开来,翻到‘藤花旧馆’那一页给我看,他说你看看,你家房子是文物,这是千真万确的。”
  带着“千真万确”的答复回到常州,马梅芳感觉自己的腰杆硬了很多。
  谁知,10多天后,束有春来到她家里,当着马梅芳的面,却说:“老妈,你这不是文物,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
  马梅芳带着1982年确立“藤花旧馆”为省级文保单位的文件复印件和《常州文物》一书对前北岸73号文物身份的考证资料,去找市文管会主任吕耀明理论。
  “吕耀明指着我说:“你这个老太婆不要钻牛角尖,常州的文物我说了算。我说是就是,我说不是就不是!”
  马梅芳无言以对。
  
  天衣无缝的“死循环”
  “我们被套牢了。”赵苏谋说。最近,这位每天早晨6:30就要起床上班、因为抢任务连礼拜天都没有休息的船厂车间主任,正在抓紧工余时间,学习行政诉讼法和民法通则。
  2006年2月23日,赵苏谋接到“常州物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下发的一份房产评估通知书。
  一天后,开发商常州市人防办下属华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与赵苏谋达不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由,向常州市建设局申请行政裁决。 国*学*参*考
  2006年3月20日,常州市建设局下达《(2006)常建裁字第95号裁决书》,裁定前北岸14号(赵苏谋宅)产权不明,华丰公司拆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赵苏谋“应在接到本裁决书16日内自行搬迁”。
  赵苏谋又急又气。急的是16天的期限转瞬即到,气的是市房管局下文归还、且产权经过公证的两间私宅变成了“产权不明”,而且自己的房子“明明是文物,建设局却以普通民宅的拆迁程序进行裁决”。
  裁决书送达之后第8天,赵苏谋又被华丰公司以“第三人”的名义卷入法庭,这次华丰公司告的居然是建设局。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华丰公司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状告建设局3月20日的裁决违法。
  4月13日,赵苏谋向省建设厅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很快就被驳回。这时,他才明白华丰公司为何要状告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已经由法院受理的行政纠纷就不能再走行政复议的渠道。
  2006年5月18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下达了《(2006)天行初字第42号》判决,列举了二十几条证据,宣布华丰公司败诉,“(常州市建设局)裁决赵苏谋16日内搬迁的期限,合法合理,适用法律正确”。
  在天宁区法院下达“第42号”判决书之前,2006年5月13日,赵苏谋向天宁区法院递交了请求撤销常州市建设局“第95号裁决书”的行政诉状。6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赵苏谋诉建设局”与“3月28日华丰公司诉建设局”是有连带关系的案件,而对后者“2006年5月18日,本院作出(2006)天行初字第42号判决书。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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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6月15日的判决书,赵苏谋涨红了脸,他觉得自己掉进无法冲破的死循环。他翻看手里行政裁决书和法律文书,念叨着:“我们是被动的、一步一步跟在他们身后救火。”  
  
  前后北岸“修缮整治”示意图
  前后北岸的居民有人不胜其烦,很快就在拆迁通知书上签了字。人一搬走,拔房子的民工和挖掘机立刻就来,老屋顷刻之间变为瓦砾。被瓦砾堆包围的私宅则成了小偷的乐园。
  混乱中,“建设”却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
  2006年2月,马梅芳在马路对面“投资大厦”的25楼发现了一间售楼处。销售项目是位于前后北岸每平米售价达6.5万到7万之间的商铺。仔细察看售楼处的规划图,马梅芳发现自家那栋被列入江苏省第三批文保单位的宅院位置上,赫然立着售楼处“一期工程”4层高、进深9.9米的商铺。
  “其实我们这片已经至少接到3次拆迁通知书了,有时候是以修马路的名义,有时候以旧城改造的名义,这次是以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的名义。”住在前北岸76号的汤祚永说,他的祖宅汤氏馆是“藤花旧馆”的一部分,此次也被列在拆迁工程图红线范围之外。
  一直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汤祚永善于从各个版本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和规划纲要中寻找祖屋命运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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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这些文献连缀起来,汤祚永得到如下信息:常州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初步建成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而要推动城市化进程,“必须改造延陵西路(前后北岸的现代名称),必须启动修缮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
  汤祚永随后在常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网站上发现了“需要8亿多资金,需要建设40层、25层大楼,需要拆迁房屋、动迁居民”的“延陵西路整治计划”。  
  “前后北岸”对很多常州人来说,是个日益淡漠的地名。记者问一位家在常州的出租车司机,知不知道前后北岸的苏东坡故居和赵翼故居,那位40多岁的女司机茫然地摇了摇头:“我只知道我们常州有张太雷故居和瞿秋白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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