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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对比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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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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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与“无”的对比
“有”与“无”是一对重要的哲学论题。老子说“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为说明这一论题,他举了三个具体实例:“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有”与“无”是任何一个事物都必须具备的两种存在形式,“有”之所以为有,是因为“无“;“无”之所以为无,是因为“有”。但“有”是可见的,故为人所重视;“无”是不可见的,故为人所忽视。人类的创造,是从“无”创造出“有”的过程;事物的消亡是从“有”发展到“无”的过程。只有这样辩证地看,人类才能充分认识“有”与“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比如老子说的“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利”是“用”的基础,有了“利”,才能让“用”得到实现;“用”是“利”的目的,若只有“利”而没有“用”,这个“利”就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使事物发挥各自的作用。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无”在“有”之中起主导作用。但是“无”也不能缺少了“有”,否则它就不称其为“无”。可见老子强调“无”,是为了创造“有”。
2、“美”、“善”与丑、恶的对比:
国/学/参/考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人世间的事情多种多样,人们都在追求美的、善的而厌恶丑的、恶的,然而何谓“美”、“善”?
前面我们在老子的自然观中已经论述了“名”起源于对比,人们通过对比认知事物并予以命“名”的过程,我们在《孔子的对比思想》中解释“民无能名焉”时也提出“名”的对比性来,现在这个认知范畴应当好理解了。作为事物对立的两极,没有丑、恶,就没有美、善;美、善也只有在与丑、恶相对比时才显示出来。老子不要人们直接去追求美、善,而是让人们懂得美、善与丑、恶是一对不可分离的范畴。知道了美、善之所以为美、善的原因,丑、恶就会在与美、善的对比之下显示出它的反面性来。知道了什么是丑、恶,不去做丑、恶的事,人们自然就能达到追求美、善的目的。不仅美、善如此,其它事情都也是如此,所以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可见,老子的这种“逆向”对比是十分高明的,它达到了“正向”对比预想不到的效果。
3、“弱与强”,“柔与刚”,“曲与全”,“枉与直”,“洼与盈”,“敝与新”、“少与多”,“争与不争”的对比
国_学_参_考
老子对一切事物的处理都是从其对立面来思考的,这是他“逆向”对比的一大特点。他提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他的理由是“天下莫柔于水,而攻坚强者莫能胜之”。为了达到全,就要先从曲开始;为了达到直,就要先从枉做起;为了达到盈,就要从洼开始;为了达到新,就要从敝开始;为了多得,就要从少开始;为了天下无人与己争,就要从不争做起。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从事物的反面入手达到正面实现的目的。如“曲则全”,曲是柔弱的表现,只有柔弱,才能保全。一味地刚强,则有折断的危险。再如“枉则直”,枉是弯曲之意,有时直线前进不能到达目的地,只有曲折迂回才能达到直线前进不能达到的目的,所以枉到最后仍然是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消解了争的动因。没有争的动因,自然天下无人与之争。当然,老子的“曲则全”,不是简单的委曲求全。在曲之后,还要采取各种办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至于曲之后采取怎样的具体办法,就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灵活机动了。所以,曲只是保存自己的前提,最终还是为了全。
4、“无为”而治与“有为”而治的对比
zgwww.com “仁”、“义”、“礼”、“智、“尚贤”、“使能”是孔、墨的救世主张,这都是“有为”而治的行为。然而,老子却提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主张“无为”而治。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规律,顺应事物内在的规律,让这种规律起作用,就能达到比“有为”而治更好的效果,人为的行为,不能完全符合事物内在的规律,只能起到干拢作用。只有统治者无为,百姓才会自化,他们在没有外来干扰的情况下,顺利从事自已的职业,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百姓安居乐业了,国家自然就治理好了,这完全不需要人为的治理。任何“有为”如仁政也好,智能也好,教化也好,法治也好,都不符合无为自化的原则。老子批评统治者的“有为”是造成民众贫穷饥馑的直接原因:“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不尚贤”,才能使“贤不肖各当其分”。当然“无为”而治与“有为”而治对比的结果是,统治者只有象天地对待万物一样来对待天下的民众才是最好办法,即实行“无为”而治。
其他如“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等也都是很好的例子,兹不再细述。老子的“逆向”对比是辩证的思维,其思想来源于他自然观中的“反者道之功,弱者道之用”。他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事物达到极点便向着其对立面转化即“至极则反”,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却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因为人们往往习惯于“正向”对比,而“正向”对比一般是好中选优,向着事物单方面考虑,而忽视物极必反的道理。因此,老子的“逆向”对比思想是完全符合人类认知要求的,这也是老子《道德经》生命力所在。但是,老子的“逆向”对比思想也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全盘否定了孔、墨“仁”、“义”、“礼”、“智”、“尚贤”、“使能”的“正向”对比,要求每个公民都做到“无为”、“无欲”,回到“小国寡民”的社会,这也是不现实的。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我们也没有理由苛求老子的“逆向”对比思想必须具备现实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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