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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公孙鞅
来源: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6-12-04
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轴,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勉则资重,战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幸于民上。徼幸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田荒则民轴生,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戮人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政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劳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国学参考
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赢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性,不知则学,力尽而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爱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之道。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开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国_学_参_考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世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效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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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时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名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农也。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上之于民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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