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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公孙鞅
来源: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6-12-04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心之续也。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修权第十四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罪。凡赏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利,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私亲近。故臣不蔽主,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义,故民不争。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 国_学_参_考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国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主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徕民第十五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市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什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宾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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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强,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兵强。」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境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着于律也,足以食作夫百万。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旷虚,出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四世战胜,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虽百宿于外,境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境内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违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冻其葆。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内,诸侯将无异民,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
国*学*参*考


周军之胜,华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犹以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臣窃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之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臣之所言,民无一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则臣愚不能知已。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万金。其徒请赒焉,不与,曰:「吾将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无益于爱也,故不如与之利也。」今晋有民,而秦爱其复,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而失其徒乎?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万世之所称以为圣王者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是非王贤力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
刑约第十六[缺]

赏刑第十七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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