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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公孙鞅
来源: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6-12-04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是故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万乘之国,不敢苏其兵中原。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千乘之国,若有捍城者,攻将凌其城。战必覆人之军,攻必凌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昔汤封于赞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卒裂土封诸侯,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从马华山之阳,从牛于农泽,从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故曰:赞茅岐周之粟,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故曰:「明赏不费。」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搢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晋文公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至,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举兵伐曹及五鹿,反郑之埤,东卫之亩,胜荆人于城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轻于颠颉之脊,而晋国治。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仲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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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瘘,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在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梗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帐渊(水改女)、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此臣之所谓参教也。圣人惟能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
画策第十八
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由此观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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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走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名尊地广以至于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民勇者,战胜;民不勇者,战败。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于战者,民不勇。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而责之于兵。入其国,观其治,民用者强。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疆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又曰:「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无所处,罢无所生。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也。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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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或重治,或重乱。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在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兵或重强,或重弱。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强。民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
明主不滥富贵其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位官职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胜其主;虽民至亿万之数,县重赏而民不敢争,行罚而民不敢怨者,法也。国乱者,民多私义;兵弱者,民多私勇,则削。国之所以取爵禄者多涂,亡国。人之欲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所谓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欲无善言,皆以法相司也,命相正也,不能独为非,而莫与人为非。所谓富者,入多而出寡。衣食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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