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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
来源: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6-11-06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分封制,那么,本来就不应该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分封制,是不得已的。因为有三千个诸侯归附商朝,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不能废掉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靠了他们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不能废掉他们。屈从这个制度以安定国家,因袭这个制度以形成习俗,商汤、周武王这样做都是不得已的。他们是不得已,而不是出于什么大公无私的动机,相反,正是要诸侯为自己出力,借诸侯的力量保卫自己的子孙后代。秦朝所以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从制度本身来说,是最大的公;从动机来看,则是出于私心的,他们的私心就在于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就在于想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的统治。但是废除分封的私土,使天下归公众治理,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按照天下的道理,国家安定,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可以安定。分封制下的统治者,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在这种世袭的制度下,居上位的人果趄贤明吗?居下位的人果趄不肖吗?那么百姓究竟是得到了太平还是遭遇到祸乱,就无法知道了。诸侯王想要巩固自己的统治,以便于统一百姓的认识,而世大夫们世世代代享有的封地,却又布满了全国。即使有圣人贤人生于那个时代,也没有立足之地,这就是分封制所造成的后果。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造成这样的结果吗?所以我肯定地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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