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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成都的“满城"与旗汉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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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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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左司衙门,右司衙门,理事同知衙门等。满城内警戒森严,哨卡林立,每个城门设盘查厅,并在交通要道,水栅设卡子房十二所,平时各甲还派出旗兵,巡查来往可疑现象。 辛亥革命以后,“满城”内的房舍几已全部改建,城墙、衙署、寺庙已陆续拆除,唯街道结构大体上还保持原貌。
“满城"与旗汉分治 清王朝入关以后,除了派重兵驻守京畿地区以及东北基地外,陆续派遣八旗军驻守全国各地,名日直省驻防,从顺治到乾隆始完成这一布置。清王朝把各省八旗驻防作为统治支柱,“山川要隘,往往布满”(曾国藩语),以之监视绿营和地方政权,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它具有强烈的民族压迫性质。“我朝定鼎以来,虑胜国顽民,或多反侧,乃于各省设驻防兵,意至深远也”。它明白无误地道出了清统治者的深谋老算和驻防八旗的使命。 在八旗军驻防的地方,均设“满城”驻守。这种情况在康熙以前固属军事上的需要,但在平定“三藩”,内地局势已基本稳定以后,旗兵单独筑城设防已非必要了。因为八旗驻防之处,均有旧城可守。这一事实表明:“满城”除了军事意义外,同时也是清王朝为了在八旗体制中长期保持“清语骑射”的传统,抵制“沾染汉俗”,用“满城”把旗、汉人民隔离开来,这就是旗汉分治的措施之一。 zgwww.cn 清统治者在入关前后,在对待如何坚持满族固有文化习俗和吸取汉族文化上,常常处于十分矛盾的状态。它既企图保持清语,又不愿大量吸取汉族文化;它顽固反对旗人“沾染汉俗”,但统治阶层却率先接受汉俗;他们置身于汪洋大海的汉族地区之中,却企图用“满城”把旗人封闭起来,防止与汉人接触。他们的种种努力,都是企图实现那不可完成的事业。 清初,王朝采取火与剑的手段,在全国强制推行薤发和满服,意图一体“满化”,消除其它民族的民族意识。难发和满服固然是民族习俗的一个方面,但它远远不能使低文化的民族取代高文化的民族,高昂的代价并不能解决“满化”问题。清统治者发现汉族文化事实上不能取代,就转而提倡汉族封建文化,实行“以汉治汉”作为巩固其统治的必要手段。最初,皇太极组织人力把《刑部会典》、《孟子》、《三国演义》等书翻译为满文。到康熙时期又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编写《性理精义》,篡辑《朱子全书》等。并鼓励贵族子弟学习《四书》、《通鉴》等书,以吸取历代统治经验。 满族贵族集团沉浸在荣华富贵、骄奢淫逸的生活中。他们在本身从精神到物质都最先抛弃“清语骑射”,“其俗俭约,不尚华靡,其人憨直”的传统。起初清统治者在与明王朝的斗争中,深深地懂得明贵族集团庸懦、腐朽、文弱、贪鄙的恶习,并称之谓“汉人习俗”,他们甚至也预感到自己或将步其后尘。因此。他们竭力要求其基本队伍保持“清语骑射”的习俗。清统治者认识到语言是一个民族意识的重要标识,骑射是取胜兴旺之道。“清语骑射”的保持意味着清政权的巩固。从皇太极起,历代清帝都强调“清语骑射”是立国之本,要求旗人把它奉为“列朝圣训”和“国法”,并经常以金、元朝的衰亡归咎于放弃国语骑射1以此警戒他们的子孙。 zgwww_com 天聪八年皇太极谕:“朕闻国家承天创业,各有制度,不相沿袭,未有弃其国语反习它国之语也。事不忘初,是以能垂之久远,万世弗替也。蒙古诸贝子自弃蒙古之语、名号俱学喇嘛,率致国运衰微……朕结承基业,岂可改我国制而听从他国?嗣后我国官名及城邑名,俱当易以满语,勿仍习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备御等旧名……其沈阳城称日: ‘天眷盛京’;赫图阿拉城日:‘天眷兴京’,毋得仍袭汉语旧名……若不遵新定之名、仍称汉字旧名者,是不奉国法,恣行悖乱者也。察出,决不轻恕。” 崇德元年十一年(1639年)皇太极命弘文馆大臣读《金世宗本纪》,读后,他盛赞金世宗坚持本民族语言和骑射的政策,称之谓“声名显著之贤君”、“小尧舜”。而他的后代抛弃了这一“祖宗旧制”,从而导致金政权的灭亡。他说:“(金)世宗接位,奋图法祖,勤求治理,唯恐子孙仍效汉俗,预为禁约,屡以毋忘祖宗为训。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虽垂训如此,后世之君,渐至懈废,忘其骑射,至于哀宗,社稷倾危。国遂灭亡。”因此,皇太极要求把“清语骑射”作为“祖宗旧制”,并谆谆告诫:“此言实为万世之计也,在朕身岂有变更之理恐日后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俗,故常切此虑耳。”为此皇太极经常告诫八旗将领,务使旗兵“娴于骑射”,使能“野战则克,攻城则取。” zgwww.net 以后,历代清帝都以此“垂训”为不可改变的“祖宗旧制”。乾隆十八响、并“著于紫禁箭亭、御园、吸见楼及侍卫教场、八旗教场各立碑刊刻,以昭朕述推广之至意,俾我后世子孙、臣庶,咸知满州旧制,敬谨遵循,学习骑射,娴熟国语。” 清统治者利用八旗体制的束缚,严格推行“国语骑射”的“国法”。《御制八旗箴》明确规定:“国语勤习,骑射必强”是八旗官兵的座右铭。平时不得习汉语、汉文,即使“学习汉文,亦取其清通文义,便于翻译。”(《道光二十三年上谕,见《成都县志·学校》,同治年版)为了防止旗人“沾染汉俗”,清统治者以“满城”为区划,实行旗汉分治的民族隔离政策,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省驻防八旗是独立于地方的单位,它直接承受王朝的指挥,地方政权不能干预。八旗官兵在政治、经济、法律上都受到特殊的优待,“国家恩养八旗,至优至渥。”特别在法律上以“旗人法”治旗人,满族的宗室觉罗“黄带子”、“红带子”受到特殊的保护。一般旗人犯法也由八旗内部理事同知衙门处理、因而在旗汉纠纷中受到一定的袒护。并且明令“凡旗人犯罪,笞杖各照数鞭责,军徙免发遣,分别枷号”,这就是说旗人免去流放的刑罚。其理由是“原立法之本,亦以旗人生则入档,壮则为兵,巩固本根,未便远离。”以上优厚的待遇使驻防旗人在当地人民中形成一个特殊的阶层,人为地在满、蒙、汉等民族之间树墙掘沟,从心理上造成隔阂,民族隔离政策使旗人欺凌汉人的现象成为合法,汉人见普通旗兵也得尊称为“千(总)爷”,表明旗人优越的社会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只能加深民族的矛盾,造成民间的“排满”情绪,在清末这一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在“预备立宪”过程中,清王朝被迫提出“现在满、汉畛域,应如何全行化除”的问题,表示要消除旗汉之间的不平等状态,和他们的祖先的设想刚好相反,成为绝大的讽刺。 国*学*参*考 二、八旗制度对旗人实行严格的地域封禁,把旗人束缚于狭小的天地内,阻止其接触广阔的社会生活。努尔哈赤在建旗初期,为了军事上的需要,把八旗人户都编入作战体系中,旗下人对王公贵族有强烈的依附关系,旗人家属也置于佐领的管束之下。“夫佐领之管所领下人,无异州县之于百姓”。在称谓上,旗人称呼“佐领大老爷、骁骑校二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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