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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观念>节选(20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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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文摘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196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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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的哲学传统是和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一脉相承的,那时思想的特殊问题乃是奠定数学的基础这一任务。因此希腊哲学把数学放在它配景的中心;当它讨论知识的理论时,它首先而且主要地是把它理解为数学知识的理论。
从那时起一直到一个世纪以前,欧洲历史曾有过两度伟大的建设性时代。在中世纪,思想的中心问题关注于神学,因此哲学问题产生于对神学的反思并且关注着上帝与人的关系。从16世纪到19世纪,思想的主要努力关注于奠定自然科学的基础,于是哲学就把这种关系作为自己的主题,即把人类心灵作为主体而把它周围空间中事物的自然世界作为客体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在整个这一时期,人们也在历史地思想着,但是他们的历史思想总是比较简单的、甚而是起码的;它没有提出有什么是它发现不好解决的问题,而且从来没有被迫思考过历史思想本身。可是到了18世纪,当人们已经学会了批判地思考外部世界时,他们就开始批判地思考历史了,因为历史学已开始被当作思想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又不大像数学或神学或科学。
这种反思的结果便是:根据数学或神学或科学或所有这三种合在一起便能穷尽一般的各种知识问题的这一假设而出发的知识理论,已不再能令人满意了。历史思想有其自己的特殊的对象。过去包括着空间和时间上不再发生的特殊事件,这是不能用数学思维来加以领会的,因此数学思维领会的是在空间和时间中没有特殊定位的对象,恰恰是这种缺乏特殊的时空定位才使得它们成为可知。过去也不能为神学思维所领会,因为神学思维的对象是一种单一的、无限的对象,而历史事件则是有限的、多数的。过去也不能为科学思维所领会,因为科学所发现的真理都是通过观察和实验才被人知道是真的,观察和实验是由我们实际感知的东西提供例证的;但过去却已经消失,我们有关过去的观念决不能像我们证实科学的假说那样来证实。因而各种打算说明数学的、神学的和科学的知识的知识理论,都没有触及历史知识的特殊问题;而如果它们自认为提供了对知识的完备解说,那实际上就蕴涵着历史知识是不可能存在的。
国*学*参*考
只要历史知识并没有遇到特殊困难并发明一种特殊的技术来解决它们从而把它自己强加于哲学家的意识时,那就不发生什么问题。但是当它发生时,像是大体说来在19世纪所发生的那样,情况却是:流行的各种知识理论都指向科学的特殊问题,并继承了建立在数学和神学研究基础之上的传统,而在各个方面都在勃兴的这种新的历史技巧却没有被人顾及。所以就需要有一种特殊的探讨,它的任务应当是研究这一新问题或这一组新问题,即由有组织的和系统化的历史研究之存在而造成的哲学问题。这种新探讨就可以正当地要求历史哲学的称号,而本书便是对于这种探讨的一项贡献。
这种探讨的进行可以期待着有两个阶段。首先,历史哲学确实必须不是在一个密封舱里设计出来的,因为在哲学上并不存在什么密封舱,而只是在一种相对孤立的条件下设计出来,被当作是对一个特殊问题的特殊研究。这个问题需要特殊的处理,正因为传统的哲学没有谈到它;而它需要被孤立出来则是因为有一条普遍的规律,即凡是一种哲学所没有肯定的东西都是它所否定的,以致于传统哲学就蕴涵着历史知识是不可能的。所以历史哲学就不得不对它们置之不理,直到它能对历史学是怎样成为可能的建立起一种独立证明为止。
第二个阶段将是设计出这一哲学的新分支和旧的传统学说之间的联系。对于哲学思想的整体的任何补充,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已经存在的一切;而一种新哲学科学的建立,就必然要修改所有的旧哲学。例如,现代自然科学的建立以及由对自然科学的反思而产生的哲学理论的建立,就由于对三段论逻辑产生普遍的不满并代之以笛卡尔和培根的新方法论而反作用于已经奠定的逻辑学;同样的东西也反作用于17世纪从中世纪所继承下来的神学的形而上学,并且产生了例如我们在笛卡尔和斯宾诺莎那里所发现的新的上帝概念。斯宾诺莎的上帝是根据17世纪科学加以修改过的中世纪神学的上帝。所以,在斯宾诺莎的时代,科学的哲学已不再是由其他哲学探讨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特殊分支:它已渗透到一切哲学研究,并且产生了一套完全是以科学精神来构思的完整的哲学。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就意味着要根据狭义的历史哲学所达到的结果而对一切哲学问题进行一次普遍的彻底检查;它将产生一种新的哲学,那将是一种广义的历史哲学,也就是从历史观点所构思的一套完整的哲学。
国*学*参*考
在这两个阶段中如果本书代表第一个阶段,我们就应该满足了。我在这里所努力做的就是对历史学的性质做一番哲学的探讨,把它看作是与一种特殊类型的对象有关的知识的一种特殊类型或形式,而暂时撇开更进一步的问题,即这一探讨将怎样影响到哲学研究的其他部门。
第二节 历史学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
什么是历史学?它是讲什么的?它如何进行?它是做什么用的?这些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回答的问题。尽管有不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致的。如果答案是着眼于抛开那些根据不合格的证据所得来的东西而加以查考,那么这种一致性就变得更紧密了。历史学,也像神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是思想的一种特殊形式。果真是这样,对这种思想形式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的各种问题,就必须由具有两种资格的人来加以回答。
第一,他们必须具有那种思想形式的经验。他们必须是历史学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是今天的历史学家。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经历过一段包括有一定数量的历史思维在内的教育过程。但这并不能使他们都有资格对历史思维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发表意见。因为首先,他们这样所获得的有关历史思维的经验,也许很肤浅;所以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见解,就不会比一个人建立在一次周末参观巴黎的基础之上的对法国人的见解更有根据。其次,通过同样肤浅的通常教育渠道所获得的无论什么经验,总归是过时的。这样获得的历史思维的经验是按教科书塑造的,而教科书总是描述那些并非现实生活着的历史学家现在正在思想着的东西,而是过去某个时候现实生活着的历史学家所已经思想过的东西,当时原始材料正在被加工创造,而教科书便是从那里面收集起来的。而且它还不仅仅是那种在收入教科书中之时就已经过了时的历史思想的结果。它也是历史思想的原则:即有关历史思维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的观念。第三,与此有关的就是会出现由教育方法所获得的一切知识都会带有的那种特殊的错觉:即最终定论的错觉。当一个学生在无论哪个题目上是处于statupupillari[学生的地位]时,他就必须要相信事物都是解决了的,因为教科书和他的教师都把它们看作是解决了的。当他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并亲自继续研究这个题目时,他就会发现没有什么东西是解决了的。他会抛开教条主义的,教条主义总是不成熟性的永远不变的标志。他要用一种新眼光来观看所谓的事实。他要对自己说:“我的老师和教科书告诉我,如此这般都是真的;但那是真的吗?他们有什么理由认为那是真的,这些理由合适吗?”另一方面,如果他脱离学生的地位后就不再继续追索这个题目,那么他就永远不能使自己摆脱教条主义的态度。而这就使得他成为一个特别不适宜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的人。例如,对这些问题大概没有人能比一个在青年时读过牛津大学文学士学位考试课程的牛津哲学家回答得更坏了,他曾经是学历史的学生,并且认为那种幼稚的有关历史思维的经验就使他有资格说历史是什么,它是讲什么的,它是如何进行的,它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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