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敌战,若彼胜我负,未可畏怯,须思害中之利,当整励器械,激扬士卒,候彼懈怠而击之,则胜。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①
晋末,河间王颙②在关中,遣张方③讨长沙王④,率众自函谷⑤人屯河南⑥。惠帝⑦遣左将军皇甫商拒之,方潜军破商,遂入洛阳。乂⑧奉命讨方于城内,方军望见乘舆⑨,于是少却,方止之不可得,众遂大败,杀伤满衢巷。方退壁于十三里桥⑩,人情挫衄,无复固志,多劝方夜遁。方曰:“兵之利钝⑾是常事,贵因败以为成耳。我更前作垒,出其不意,此兵法之奇也。”乃夜潜进逼洛阳城七里。又既新捷,不以为意,忽闻方垒成,乃出战,遂大败而还。⑿
【注释】
①因害而患可解也:语出《孙子兵法·九变篇》。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②河间王颙:即司马颙,司马懿之侄孙,字文载,封河间王。晋惠帝时,镇守关中,官至侍中、太尉。太安二年(公元303年),为争夺政权,他派张方等率军攻入洛阳。
③张方:晋河间(今河北献县东南)人。以材勇得幸于河间王司马,曾率兵攻入洛阳,劫持惠帝去长安。官至中领军、录尚书事,领京兆太守。后为司马 所杀。
④长沙王乂:即司马乂,晋武帝司马炎第六子,字士度,封长沙厉王。惠帝时,任抚军大将军,后于洛阳被张方所杀。
⑤函谷:即函谷关。古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东北,战国秦置。新函谷关在今河南新安东,西汉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移此,去故关三百里,故名新关,今遗址尚存。本篇指新函谷关。
⑥河南:指河南郡,汉置,西晋因之。治所洛阳。
⑦惠帝:即司马衷,晋武帝司马炎之第二子。公元290—306年在位。
⑧乂:此“乂”及此后之“乂”,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商”,今据史校改。
⑨乘舆:旧指帝王乘坐的车子。这里指晋惠帝所乘之车。
⑩十三里桥: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三十里桥”,今据史校改。该桥在洛阳城西,距城十三里,故名。
⑾利钝:谓顺利与不顺利。这里可作“胜败”解。
⑿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张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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